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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高安市人民检察院以运输假币罪向高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建议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高安市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采纳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对二人的量刑建议,并于同年12月17日宣判。
1.如何辨别真币假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