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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下乡”|第四党支部走进建山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
时间:2026-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案释法守底线

普法护航食安心



为深化党建引领,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线,持续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5月22日,高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创新普法形式,以以案释法为抓手,联合多部门深入建山镇,针对辖区养牛户开展专题普法宣讲,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引导养殖户依法养殖、诚信经营。

活动聚焦近期该院办理的养牛户违法添加“瘦肉精”典型案件,由检委会专职委员罗素英现场还原案件事实、剖析法律适用。并明确指出,“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养殖户在肉牛饲养过程中故意添加,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仅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刑事处罚,还会被纳入失信惩戒、行业禁入名单,严重影响生产经营与个人信誉。同时,详细讲解食用含“瘦肉精”肉制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让养殖户深刻认识到违法养殖对公众健康的严重危害,引导养殖户算好法律账、健康账、经济账、信誉账,自觉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为提升普法针对性与实效性,本次“送法下乡”活动特邀高安市公安局、高安市农业农村局、建山镇司法所共同参与,形成“检察+公安+行政执法”联动普法格局。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讲解畜禽养殖标准化要求与日常监管重点;公安民警结合基层执法实践解读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界限。多部门同向发力,为养殖户送上全链条法治指引。

此次普法宣传是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丰富“双提升”工作载体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我院也将不断优化普法形式、延伸法律服务触角,以检察履职守护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以实际行动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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