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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高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四)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五)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六)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十)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十一)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十二)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其他应由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 60人,其中在职人员60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32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共九张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514.4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减少 468万元,下降23 %;本年收入合计1514.41万元,较2018年减少468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14.4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514.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14.41万元,较2018年减少468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41.41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0.73 万元,决算数为151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3.46万元,决算数为132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79万元,决算数为12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72万元,决算数为6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4.41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45.48万元,较2018年增加212.99万元,增长20.63%,主要原因是:帐务科目作了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9.71万元,较2018年减少90.35  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69万元,较2018年减少538.95,下降97.7%,主要原因是:帐务科目作了调整。

(四)资本性支出36.52万元,较2018年减少51.71 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万元,决算数为42.7万元,完成预算的46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31 万元,下降0.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万元,决算数为24.2万元,完成预算的50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 万元,下降0.4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决算数为18.5 万元,完成预算的41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31 万元,下降0.2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3万元,增长0.7 %。 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4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7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预算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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