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媒体播报
【以案释法】沉迷网赌无法自拔,骗货变卖终被刑罚
时间:2026-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
高安市人民检察院
对一起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
该案诈骗手段新颖
受害群体庞大
涉案数额高
社会危害大
被告人已认罪伏法

案件回顾


被告人刘某某因沉迷网络赌博欠下债务,于2024年8月至2025年9月期间,多次虚构自己做网上倒货生意,许诺给予佣金,骗取被害人通过线上金融平台分期购买的手机、高档白酒等商品后在线下低价售卖,刘某某将所得钱款均用于个人赌博及偿还债务。已查实骗取金额37万余元,已偿还18万余元。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我院以刘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网络赌博害人害己,要远离赌博,培养积极健康兴趣爱好。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广大民众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因小失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的,依照规定。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高安市高安大道466号 邮编:3308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