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最高检举行“高质效办好毒品案件 加强进度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以来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发布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丁海东]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明天就是国际禁毒日,每年这个时候我们最高检都会向社会通报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有关情况。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高质效办好毒品案件 加强禁毒综合治理”。
[丁海东]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先生;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元明先生;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阮海鹰先生;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雷秀华先生。
[丁海东] 今天的发布会有三项议程:一是通报2024年以来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二是发布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三是回答记者提问。
[丁海东] 现在,进行发布会的第一项议程,请苗生明副检察长通报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苗生明]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履行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毒品犯罪案件,从严惩治毒品犯罪,积极推进禁毒综合治理,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主要情况介绍如下。
[苗生明] 一是从严批捕、起诉毒品犯罪。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5.3万余人,同比下降14%;起诉毒品犯罪6.5万余人,同比基本持平。近年来,检察机关批捕起诉毒品犯罪案件总体呈现持续下降态势,我国禁毒工作成效显著。同时,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来看,当前毒品犯罪境内和境外、传统和新型、网上和网下相互交织,境外毒品渗透加剧、新型毒品案件多发、毒品犯罪网络化更趋明显,外防毒品输入、内防滥用反弹的压力仍然较大。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着眼于新情况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工作。如福建检察机关针对海上跨境走私入境大宗毒品增多问题,加大惩治力度,切实防范毒品从海上渗透入境。
[苗生明] 二是持续加大对涉毒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毒洗钱犯罪700余人,起诉1300余人,同比上升2.1%。在严打毒品犯罪的同时,强化“一案双查”,深挖洗钱犯罪线索,及时追捕追诉漏罪漏犯。特别是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加大力度追诉涉毒自洗钱犯罪,斩断犯罪利益链条,摧毁毒品犯罪经济基础。如四川检察机关办理的冉某贩卖、运输毒品、洗钱案,通过彻查毒资流向,将毒贩子女、情妇等特定关系人账户内的异常资金600余万元认定为涉毒资产,依法同时追诉毒品犯罪和洗钱犯罪,最终冉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涉毒资产依法上缴国库。
[苗生明] 三是着力严密毒品案件刑事指控体系。针对毒品犯罪隐蔽、证据种类单一、直接证据匮乏、取证难度大等特点,检察机关着力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严密刑事指控体系。引导侦查机关及时收集固定毒品犯罪信息流、物质流、资金流等方面的关键证据,强化证据的审查与运用;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指控力度,切实增强对毒品犯罪的打击效果。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2300余件。如重庆检察机关办理的周某某贩卖毒品案,对于本人不出面、非接触式贩卖毒品冰毒490余克的“零口供”毒贩,检察机关在引导侦查取证的同时,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最终使周某某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苗生明] 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发挥与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持续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对毒品犯罪线索深挖彻查,及时追捕追诉毒品犯罪上下线、共同犯罪等关联犯罪分子,实现全链条打击。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3300余件;监督立案1600余件;纠正漏捕1000余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250余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1200余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900余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200余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500余件。如湖北检察机关办理的赵某某贩卖毒品案,通过细致审查全案证据,查证被遗漏的赵某某贩卖毒品犯罪事实42起,并引导侦查机关查获遗漏的上下游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分子8人。
[苗生明] 二是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各地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等监督方式,及时纠正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毒品案件提出二审和再审抗诉450余件,已改判230余件,对110余人加重了刑罚。同时,通过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450余件。如湖南检察机关办理的黄某某贩卖毒品案,对一审判决遗漏贩卖冰毒123克的事实认定错误,导致量刑畸轻,依法提出抗诉,二审法院依法将黄某某的有期徒刑刑期由一年六个月改判为十五年;湖北检察机关办理的张某某等四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对二审改判非法经营罪认定罪名错误,明显影响量刑,依法提请抗诉,二审法院依法再审恢复一审判决的毒品罪名及量刑。
[苗生明] 三是形成融合式监督新格局。各地检察机关健全内部协作机制,推动刑事检察部门与检察侦查、刑事执行检察、行政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一体化推进对毒品案件的法律监督,形成融合式监督新局面。在追诉毒品犯罪的同时,注重深挖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线索;对刑罚执行中发现的毒品漏罪漏犯线索,及时移送刑事检察部门;深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做好毒品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如辽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办理高某某等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时,发现4名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后,及时移送检察侦查部门立案侦查,对相关司法人员以徇私枉法等罪名予以刑事追诉。
[苗生明] 一是加大新型毒品问题治理力度。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被列管但存在滥用危害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列管建议,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针对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突出问题,会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研究制定专项活动方案,推动源头防控。同时,最高检公开发布以新型毒品犯罪为主题的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以及惩治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等典型案例,推动解决新型毒品案件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难题,规范司法办案,引导社会行为。
[苗生明] 二是加强寄递毒品问题治理。针对“互联网+物流寄递”成为毒品犯罪的重要形式,寄递贩毒案件数量增多的情况,各地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积极推动寄递行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提升对涉毒可疑物品的发现、识别能力。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寄递毒品案件协作配合、信息通报、反馈机制,深化平安寄递建设。
[苗生明] 三是扩大禁毒宣传警示教育。最高检连续8年组织开展禁毒主题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创新禁毒宣传形式,深入学校、社区等重点场所,以国际禁毒日、虎门硝烟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检察机关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资源,通过法治讲座、案例警示、庭审观摩、拍摄禁毒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大禁毒普法力度,提升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特别是聚焦青少年群体,结合成长阶段特点,重点宣传防范成瘾性物质滥用知识,警示教育青少年远离毒品危害。
[苗生明] 四是推动形成禁毒综合治理合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职能单位协作配合,全面提升禁毒工作整体合力。最高检持续会同最高法、公安部联合举办禁毒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同堂培训,共同提升禁毒治理水平。各地检察机关针对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专题报告,提出对策建议,构建更加严密的毒品防控体系。对于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检察机关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加强监管,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苗生明] 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融入国家禁毒工作大局,推动检察机关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毒品案件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毒品案件。进一步推进毒品犯罪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依法治理,构建禁毒综合治理新格局,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丁海东] 谢谢苗检。下面进行发布会的第二项议程,请元明厅长发布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毒品案件、加强禁毒综合治理”典型案例。
[元明] 各位记者朋友,今年4月,我们向各省级检察院征集了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并从各地推荐的100余件案例中精选了十件典型案例。这批案例是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把“三个善于”的理念和要求贯彻到刑事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毒品案件的生动体现。下面,我把这十件典型案例简要介绍一下:
[元明] 典型案例一:彭某强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这是一件检察机关针对错误判决依法提出二审抗诉,加强关联案件审查,持续监督不捕案件,追捕追诉重大毒品犯罪漏犯的案件。四川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刑事抗诉,1名被告人由有期徒刑1年6个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16年6个月;追捕追诉的3名漏犯中,2名被判处无期徒刑,1名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元明] 典型案例二:朱某鸣贩卖毒品案。这是一件检察机关审查毒品上诉案件时发现关联案件裁判存在错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同时延伸开展类案监督的案件。江苏检察机关通过对毒品犯罪案件关联审查发现监督线索,抗诉后被告人由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改判为贩卖毒品罪,刑期由有期徒刑9年3个月改判为无期徒刑,发现同类监督线索成功纠正3件相关案件。
[元明] 典型案例三:徐某奎贩卖、运输毒品案。这是一件检察机关审查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时发现漏罪漏犯线索,并成功追诉的案件。云南检察机关通过对刑事申诉案件全面细致审查,深挖漏罪漏犯线索,追诉了原审被告人的漏罪,同时还追诉了2名重大毒品犯罪漏犯,2名漏犯分别被判处死缓、有期徒刑15年。
[元明] 典型案例四:潘某亮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这是一件检察机关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深挖漏罪线索,精准指控毒品犯罪的案件。湖南检察机关秉持“吸必查贩、贩必查吸”的办案要求,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遗漏毒品犯罪事实,成功追诉犯罪。并通过该监督模型,监督立案容留他人吸毒案件2件,移送涉嫌毒品犯罪线索10余件。
[元明] 典型案例五:高某宇等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这是一件刑事检察部门通过审查毒品犯罪案件,发现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与检察侦查部门协作配合追诉职务犯罪,同时追捕重大毒品犯罪漏犯的案件。辽宁检察机关通过对毒品案件全面细致审查,发现并查证4名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同时追捕1名漏犯,追诉多起遗漏的犯罪事实。
[元明] 典型案例六:郭某坚贩卖毒品案。这是一件检察机关审查毒品上诉案件时发现重大漏犯线索,加强跨省域检察协作,成功追诉重大毒品犯罪漏犯的案件。江西检察机关加强关联案件串并审查,精准发现1名跨省域作案的重大毒品犯罪漏犯,经与湖南检察机关密切协作,完善证据体系后成功追诉,该名漏犯最终被依法判处死刑。
[元明] 典型案例七:李某兴贩卖毒品案。这是一件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日常履职过程中发现毒品犯罪线索,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追诉犯罪,并追捕漏犯的案件。山西检察机关做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认真开展日常履职工作,在一起公安机关行政案件中发现毒品犯罪线索,及时开展立案监督,成功追捕5名毒品犯罪分子。
[元明] 典型案例八:卢某超等人贩卖毒品案。这是一件麻精药品管理失控,流入非法渠道,检察机关准确认定毒品犯罪性质,追诉遗漏犯罪事实,推动加强麻精药品监管的案件。山东检察机关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加强客观性证据的收集固定,依法认定被告人构成贩卖毒品罪,并追诉2起遗漏犯罪事实;同时,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开展麻精药品专项治理。
[元明] 典型案例九:白某伟贩卖、运输毒品案。这是一件被告人始终“零口供”,多次交易的毒品实物未能查获,检察机关充分发挥间接证据定案作用,构建刑事指控体系,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的案件。河南检察机关着重强化电子数据审查,全面收集审查间接证据,完善证据体系,成功追诉毒品犯罪,同时强化对毒品案件侦查取证活动的法律监督。
[元明] 典型案例十:叶某宾走私、贩卖毒品、洗钱案。这是一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第三方支付工具口令红包进行涉毒自洗钱犯罪的毒品案件。北京检察机关及时引导侦查机关提取境内外电子数据等关键证据,依法认定利用第三方支付工具口令红包漂洗毒资的行为构成自洗钱犯罪,最终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和洗钱罪予以刑事追诉。
[丁海东] 谢谢元厅长。下面进行最后一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
[新华社] 刚才的发布会通报了检察机关办理的一批毒品案件典型案例,能否介绍一下这批案例呈现了哪些特点?
[元明] 这批案例是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典型。这批案例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突出特点:
[元明] 一是新型毒品案件高发多发。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传统毒品犯罪呈现下降趋势,新型毒品犯罪逆势上涨,特别是医用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替代滥用问题突出。个别医疗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部分医用麻精药品管理失控,流入非法渠道,不法分子将其作为传统毒品替代物滥用,相关案件数量增长较快。相较于传统毒品犯罪,新型毒品种类繁多、制作成本低,犯罪分子普遍采取“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方式进行交易,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大。
[元明] 二是依法严惩涉毒关联犯罪。检察机关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过程中,秉持全链条打击理念,始终坚持深挖彻查,特别是聚焦涉毒洗钱、包庇窝藏,以及毒品上下线、共同犯罪等关联犯罪,不断加大惩治力度。通过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及时追捕追诉漏罪漏犯,助推毒品犯罪打击效果整体提升。特别是检察机关全面落实毒品犯罪“一案双查”机制,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对犯罪分子实施毒品犯罪的同时又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依法同步追究毒品犯罪和洗钱犯罪的刑事责任。
[元明]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检察机关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在毒品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刑事申诉等各诉讼阶段、全办案流程,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充分运用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等方式纠正遗漏犯罪,对裁判确有错误特别是量刑畸轻的案件,通过刑事抗诉予以纠正,切实提升打击成效。同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强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刑事检察与检察侦查、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全方面、全领域法律监督的良好局面。
[元明] 四是深化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完善与公安、法院等执法司法机关办理毒品案件的协作配合机制,实现机制共建、信息共享、办案互助,凝聚禁毒共识,推进毒品治理。针对毒品犯罪人员利用寄递行业监管漏洞运输毒品易发、多发的情况,持续督促物流寄递企业、寄递点、寄递人员严格遵守“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制度。丰富禁毒宣传教育形式,聚焦青少年等特殊群体,以防控新型毒品、医用麻精药品滥用为重点,综合利用各类媒体资源,扩大禁毒宣传辐射范围,营造良好社会禁毒氛围。
[人民网] 刚才发布会上提到了福建检察机关办理海上跨境走私毒品犯罪案件经验,请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做法?
[阮海鹰] 福建检察机关立足沿海区位特点,惩防并举推动海上跨境毒品犯罪打击与综合治理。2021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海上跨境毒品犯罪案件15件130人,涉案毒品达10.5吨。具体做法有:
[阮海鹰] 一是聚焦服务大局,高位推动强化统筹部署。省检察院专门制定关于依法履职服务保障海洋强省建设的意见,推动沿海各市、县检察院将海上禁毒工作作为重点任务,严厉打击海上走私、运输毒品等犯罪。宁德市检察院部署开展打击整治涉海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做实海上禁毒工作。福州市检察院组建“海上重大毒品案件办案团队”,专司案件办理指导、综合治理等工作,先后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王某某等21人运输1.3吨可卡因等多起重大海上跨境毒品犯罪案件,该团队荣获福建省“最美禁毒人”提名奖。
[阮海鹰] 二是聚焦依法严惩,主动作为提升办案质效。主动提前介入,夯实起诉基础。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11件,就侦查方向、证据标准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依法、全面、及时收集证据。同时,监督立案4人,纠正漏捕、漏诉4人。创新工作机制,打造共赢格局。省检察院牵头与公安、海警建立省级层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明确了对海上毒品犯罪案件实行提前介入、挂牌督办等工作要求;针对海上毒品犯罪多涉及境内外,探索开展跨境司法互助调取境外证据;指导福州市检察院牵头联合莆田、宁德等地检察、公安、海警、海关缉私等单位成立“检护蔚蓝”暨检侦协同联盟,合力惩治海上走私、运输毒品等犯罪。加强业务交流,促进共同提升。省检察院派员为全省公安机关禁毒综合业务培训班专题讲授毒品案件取证要点,各地检察机关通过联席会议、联合培训等方式,与公安、法院、海警等单位汇聚执法、司法共识,共同提升办案素能。
[阮海鹰] 三是聚焦长效长治,系统思维推进综合治理。强化分析研判,助力科学决策。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对海上毒品犯罪进行专题调研分析,提出统筹涉海执法资源、强化跨境司法互助、加强对三无船舶、港口的监管等治理建议,专题报告得到最高检及上级相关部门采用。用好检察建议,促进类案治理。漳州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沿海码头、港口的监管,严防走私毒品等犯罪发生。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全民禁毒。结合“6·26”国际禁毒日、世界海洋日等时间节点,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禁毒工作白皮书和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事例,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法治教育基地专门展示海上毒品犯罪案例,指导各地开展禁毒宣传上海岛、下渔排、进渔村等活动。
[红星新闻] 四川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毒品抗诉案件入选了今天发布的典型案例,请问四川检察机关在加强毒品案件的法律监督方面有哪些经验做法?
[雷秀华] 谢谢你的提问。四川检察机关深入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聚焦毒品犯罪特点,推动“精细办案、精准监督”,为四川毒情形势整体向好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主要做法有:
[雷秀华] 一是全面精细审查,深挖漏罪漏犯。毒品犯罪“制、贩、运”环节多、链条长,参与犯罪人员隐秘复杂。我们重点从三方面着手,力求对毒品犯罪全链条打击。第一,强化关联审查。把案外毒品上、下家及共犯处理情况作为必要审查对象和必备报告要素,对遗漏的人员、罪行及时开展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第二,借力数字赋能。探索运用毒品案件电子数据关联审查大数据监督模型,实现由个案“毒品交易线”到类案“制贩关系网”的数据碰撞,扩线深挖漏罪漏犯。第三,加强外部协同。积极构建“川渝检察禁毒协作”等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协调机制,解决毒品犯罪线索互通难、处置难、成案难问题。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监督立案81件,42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追捕、追诉漏犯133人、漏罪67人,88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雷秀华] 二是加强侦查监督,确保办案质效。毒品犯罪隐蔽性强,侦查取证点多面广、难度极大。我们着力抓好两个方面,以监督促质效。一方面,前移监督关口。与公安机关健全完善重大毒品案件全覆盖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引导证据收集、提供法律意见,同时对侦查措施、强制措施适用等开展监督,有效实现前端质量把控。2024年以来,全省毒品案件起诉率96%,高出刑事案件平均值16.5个百分点。另一方面,突出监督重点。围绕线索来源、发破案过程及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送检程序等问题重点审查,对不规范问题依法提出监督意见,保障了案件质量。全省毒品起诉案件的有罪判决率连年保持100%。
[雷秀华] 三是做实审判监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坚持把抗诉作为开展法律监督、增强打击效果的重要抓手。全省检察机关提出抗诉51件,抗诉采纳率85.7%。工作中我们特别注意把握四组关系:“抗轻”与“抗重”并举。周某平、陈某等人制造毒品抗诉案,2名主犯从死缓改判为死刑。“抗诉监督”与“自查自纠”同步。强化二审、再审全面审查,及时变更或补充抗诉理由;对发现新的事实和证据的,依法补充或变更起诉指控。“打击犯罪”与“权益保护”兼顾。既依法从严惩治犯罪,又注重被告人合法权益保护。“个案办理”与“类案引领”并重。对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的毒品案件,合力监督、接力抗诉,统一司法尺度,带动类案办理。
[中国禁毒报] 当前涉医用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受到广泛关注,请问检察机关如何应对?
[元明] 近年来,涉医用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此类物质具有很强的成瘾性,滥用群体低龄化的特征较为突出,严重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特别是有的不法分子利用其麻醉功效实施迷奸等衍生犯罪,社会危害性大。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相关犯罪,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并加强调研和指导,积极推动对医用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的治理。
[元明] 一是依法惩治相关犯罪。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与公安机关强化协作配合,依法从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注重审查涉医用麻精药品犯罪线索和来源,通过介入侦查、监督立案、追捕、追诉等方式精准打击毒品犯罪,全链条惩治“上下游”关联犯罪,有力遏制当前医用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涉毒犯罪案件上升态势。
[元明] 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个别医药从业人员在管理使用麻精药品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医用麻精药品管理失控甚至流入吸贩毒渠道的问题,检察机关及时向卫生健康等部门通报情况,协同多部门全面加强监管,从源头上堵塞医用麻精药品失管滥用,遏制毒品违法犯罪的发生。
[元明] 三是发挥案例指引作用。针对涉医用麻精药品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多发,且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的情况,最高检从各地检察机关办理的优秀案件中甄选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编写了惩治麻精药品失管涉毒犯罪、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等多批典型案例,明确法律适用标准,为办理涉医用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等工作提供了指引。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警示教育公众。
[元明] 四是推进禁毒综合治理。持续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寄递毒品。将防范青少年滥用新型毒品、医用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作为工作重点,加强与国家禁毒办等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工作合力,多措并举推进禁毒综合治理。
[元明]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治涉医用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毒品案件,同时着力打好“治罪+治理”组合拳,推动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制发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纾解列管麻精药品和非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治理难题。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远离滥用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的意识,助力营造全社会禁毒、防毒、拒毒的良好氛围。
[丁海东] 各位媒体朋友,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持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推动完善毒品治理体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毒品问题治理之路,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此,也希望广大媒体朋友们继续关注支持、宣传报道检察机关禁毒工作。
[丁海东]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新闻发布人,也谢谢媒体朋友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