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压实基层一线保护责任,近日,高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李若深入上湖乡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宣讲,为全镇各村(社区)干部送上一堂实用、易懂、可操作的法治课。
宣讲现场,检察官重点讲解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谁来报、报什么、怎么报、不报有什么责任。明确告知大家:村(社区)干部属于法定强制报告主体,在工作走访、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或面临监护缺失、人身危险等情形,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民政等部门报告。
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不是增加工作负担,而是各类报告义务主体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更是及时挽救受侵害未成年人的核心救助手段。通过第一时间报告、同步开展干预处置,能够有效制止侵害行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系家庭稳定。对于知悉未成年人受侵害情形却隐瞒不报、延迟报告、遗漏报告,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此次宣讲,让基层干部对强制报告制度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发现、报告、处置未成年人侵害线索的能力。大家纷纷表示,将把强制报告制度记在心里、落在行动上,当好未成年人保护的 “前哨探头”。
下一步,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法治进乡村、进基层活动,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家喻户晓、落地见效,携手基层组织共同织密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网,用心用情守护每一位少年向阳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