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发现和立案调查。2024年6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反映了相关问题线索。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调查,调取快递企业经营资质和服务地域范围备案等材料,向村民详细了解快递收寄实际情况,查明部分快递企业存在不以建制村为基本单元确定农村服务范围、公布公示的服务范围不完整、未按照公示的范围服务等问题。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公示或者公布的服务地域,应当以建制村、社区为基本单位,明确服务地域范围。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
督促履职。2024年7月3日,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与相关单位磋商,针对快递配送进村难、派送难和行业监管难等问题共商解决举措。同年7月24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辖区内经营快递服务企业的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辖区内快递公司规范经营。
整治成效。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农村快递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核查全市快递企业在公示、投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向快递企业的省级公司发出提示函,督促落实管理责任;约谈全市50余家快递企业,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快递企业及末端网点90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2份,对未按公示公布的服务地域投递等违法行为立案4起,罚款1.8万元;开展“线上+线下”公示,督促企业更新全市641个建制村的服务通达范围,在省快递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同时,考虑到农村快递经营服务网点老年人较多,在各企业营业场所、乡镇服务网点张贴公示信息单227份,强化公示效果。
相关单位还积极向上级单位汇报,得到高度重视。上级单位在全省同步开展快递服务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更新了16834个建制村的服务通达范围,并同步在省快递协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2025年2月27日,萍乡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村干部以及相关领域专业人士等参加听证。参会人员表示,检察机关督促相关单位针对农村快递服务开展专项整治,取得实质性效果,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体现了为民情怀。根据听证意见和行政机关整改情况,萍乡市人民检察院3月3日对本案终结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