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接收暑期实习生开展检察辅助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接收暑期实习生10名,安排在本院各部门实习,主要从事检察辅助工作,提升实习生法律实践能力,满足实习生对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业务开展实践。实习期内由各业务部门资深检察官或者部门负责人担任实习指导老师,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材料审查、司法文书起草、案卷整理、庭审辅助、案件信息录入、调研宣传等工作。
实习时间最低为1个月,工作时间与本院机关工作人员要求相同。
一、接收的暑期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积极进取,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
(二)在校大学生,法律、新媒体、中文相关专业;
(三)能够保证有时间全程全职参加实习;
(四)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实行网络报名。报名人员扫描二维码填写“实习人员报名表”后,发送至邮箱669154706@qq.com;
2、截止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日。
三、相关待遇
本院安排工作日午餐,可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保险,不安排住宿。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
2、择优确定人选,办理相关手续,统筹分配实习岗位;
3、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实习资格。
报名联系电话:
0795-5286206 政治部
高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