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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决定:
任命:
周卫家同志为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柏建涛同志为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 芳同志为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罗素英同志为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通知
高安市人大常委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