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7日在高安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 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和人大会议决议,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中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特别是市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对照市委“拉升标杆、彰显品牌”决策部署,克难攻坚,奋勇争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我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克服任务重、时间程序紧等困难,办理各类案件突破2000件达到2107件,同比增长33.43%,其中刑事案件1559件,同比增长30.88%,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同比增长70.83%,刑事执行检察案件同比增长41.18%,刑事案件人均办案数突破100件达到103.93件,办案数居宜春前列,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业务质效排名居全省前列。高安检察工作满意度达到99.1%,全省排位前移47位,位居宜春第2位。获评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一、聚焦中心大局,深化平安高安建设更加有力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12件690人,批准逮捕338件55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35件1145人,起诉841件1221人。加强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突出问题的打击力度,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27人;突出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起诉220人。深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等刑事司法政策,刑事案件不捕率、不诉率分别提升8个、9个百分点,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5.77%,最大限度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积极参与交通事故、医患、校园等纠纷调解平台的搭建,全年参与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6起。同时,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惩处串联唆使、以访施压等非法上访、缠访行为,提前介入并受理非法聚集等犯罪案件2件2人,有力维护了高安社会稳定。
全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总结扫黑除恶经验成果,持续落实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制定的7项长效机制,紧扣常治长效目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批捕涉黑涉恶案件3件4人、起诉5件7人。“高安检察院专班”被评为宜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4名检察官被评为宜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涉经营类犯罪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依法不批捕6件6人,不起诉8件8人。发挥非公企业维权办作用,办理非公企业维权案件4件。积极开展对既未撤案又未移送起诉、长期搁置的涉民企刑事“挂案”清理工作,对2件涉企挂案依法监督撤案,为企业“松绑减负”。加大对经济领域犯罪打击力度,批捕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6件30人,起诉40件71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案件9件16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持续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为牵引,积极投入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全年起诉涉众型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犯罪40件71人。扎实开展“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共起诉24件54人,如公安部督办的一起涉通信从业人员买卖2000余张实名手机卡案件,起诉10人,追诉3人。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
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保护农民利益和粮食安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开展法治宣讲8次,解决村民生活生产问题20余个,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力。继续落实驻村帮扶任务,派出2名干警脱岗帮扶乡村振兴工作,从工作经费中专门拔出10万元用于挂点村建设发展。
二、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更加高效
做优刑事检察。落实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在市公安局支持下,派驻市公安局检察室已开展工作。全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3人,撤案9件12人,纠正漏诉8人,提出抗诉3件,侦查活动违法监督26件。全面落实“派驻+巡回”刑事执行检察制度,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如我院在开展刑事执行监督检察中,发现罪犯蒋某某刑罚交付未执行问题后,督促相关机关及时将蒋某某依法收监执行。重点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检察、监外执行检察、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向相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8份、制发检察建议2份,依法建议收监社区矫正对象10人。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以及民事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发出3件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采纳并改判,如某汽运公司与皮某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当事人经数次诉讼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经我院深入调查了解后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启动再审并依法改判。针对司法腐败窝案暴露的问题,对涉案法官主审的51件民事案件进行监督,发现程序违法问题5类,实体问题2类,制发类案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份。落实一体化办案要求,协助上级院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件。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办结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件,行政土地执法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同时,加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
做强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实现全覆盖,全面理解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脚底下的安全”,开展电动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专项监督、零售药店公益诉讼专项检查等活动。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英烈保护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110余万元,复垦耕地125余亩、林地145余亩,300余家市场经营主体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清理堆放在河道内的建筑垃圾1000余吨等;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文广新旅局制定了《高安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排查烈士纪念设施11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35处,切实担起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捍卫英烈的检察责任。
三、聚焦司法为民,优化民生检察更加用心
切实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深入适用“案件-比”质量评价标准,刑事案件比降至1.1088,同比下降38.5%,减少245个案件办理环节,有效减少群众诉累。探索开展恢复性司法,全年共对158件172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督促被不起诉人参与社会化服务,引导被不起诉人更好地回归、融入社会。针对醉驾发案率高的问题,牵头与市公安局、市法院联合下发《组织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参加文明劝导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相互衔接的办法(试行)》,让“违法者”来“普法”。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不正确履行监护责任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3份。抽调27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60余次。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涉未成年人犯罪不捕、不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37.5%、185.7%。联合市监察委、教体局等9家单位共同出台《高安市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工作暂行办法》,协调在市公安局建成“一站式”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办案场所,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和救助。
切实办好司法利民实事。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切实帮助涉案群众摆脱生活困境,防止“因案返贫”,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7件29人,已发放救助金48万元,同比分别增加12倍、11倍。加大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困难的支持起诉力度,办理农民工讨薪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帮助追回欠薪10万余元;全面开展检察听证,对相对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申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103次,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辩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以公开彰显公信。组织干警以挂点企业、挂点村为突破口,全方位、多层次收集群众反馈的“急难愁盼”问题和意见建议38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累计为群众办实事106件。切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以“如我在诉”的情感,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年共受理各类来信64件,接待来访群众55人次,息诉罢访29人次。开展重复信访集中治理,上级院督办的31件重复信访件全部办结。
四、聚焦队伍建设,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引领更加坚定
抓牢政治建检。认真落实“从政治上看”要求,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严格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等制度,建立院领导轮流领学谈体会机制,不断提高全院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15件次,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
抓好素能强检。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青年干警讲红色故事”等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探索组建青年干警理论研究实践小组,以引导凝聚青年党员、服务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活跃机关党建氛围为目标,组织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研讨、户外拓展等综合素能培训,着力提升队伍战斗力。同时,探索推动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在市税务局、人社局、水利局、教体局、林业局等部门的支持下,聘请8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深度参与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支撑和助力。
抓实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完善检察权运行制度6项,整治顽瘴痼疾67个。聚焦高安司法腐败窝案,组织召开班子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会,8名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自身及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围绕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坚持用好谈心谈话制度、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建立健全“周一例会”、借调人员管理、会务、公文处理等制度,不断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确保以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整治顽疾,实现常态长效。大力弘扬英模精神,选树政法英模3人,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第五检察部主任罗素英同志获评“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宜春市十佳检察官”。
抓紧从严治检。贯彻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求,强化干警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以贯之坚持“严”的主基调。以政法干警严重违纪违法案为反面典型,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出台《高安市人民检察院“三个规定”常态化学习管理规定》,抓承诺、抓提醒、抓填报,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0件次,同比增长100%,办案环境更加清朗。
五、聚焦阳光司法,在深化公开透明中提升检察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情况,并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走访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60余人次,虚心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受邀代表全面展示了检察办案全过程。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不捕不诉、检察建议、刑事申诉等案件公开宣告、公开听证78次,促进“案结事了、事心双结”。认真落实代表委员、社区群众等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反馈办理结果。
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深化打造阳光检务,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公开法律文书75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359条;积极面向社会宣传检察工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检察新闻219篇,“高安检察”微信公众号、法治号、微博号发布图文信息839篇;拍摄的微视频《不忘初心》《检察建议推动校园周边流动摊贩规范化经营》被省市媒体转发点赞,检察“朋友圈”不断扩大。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检察机关以充分履职服务大局、以重点工作带动整体工作、以狠抓落实促进提质增效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同志关心厚爱,政法系统各单位协作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体高安检察人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还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改革创新、促进社会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办案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极少数检察干警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素能有短板,专业化人才紧缺,大数据、智能化等检务保障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有薄弱环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仍有发生,队伍教育整顿中暴露出来的作风不严不实、斗争精神不足等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精准发力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
2022年工作打算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拉升标杆、彰显品牌”部署和上级检察院要求,以检察系统 “质量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责,以“马上就办、克难攻坚、一抓到底”的作风推动高安检察工作“作示范、勇争先、创一流”,为高安争得百强更好位次、人民生活更加美好提供坚强检察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持续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院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紧抓实融为一体的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筑牢政治忠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有关要求,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全过程。
二是强化检察担当,在服务大局、检察为民上展现新作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以更高站位为大局服务,以更深感情为人民司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妥善办好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案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深入落实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促进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机制,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司法救助体系,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继续抓好服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特别是聚焦市委“四个发展定位”“四大升级战”,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在“三新一高”落实、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巩固服务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城”工作等方面上下功夫,以更优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三是强化履职,在做实法律监督上谋求新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检察工作重点,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深入探索检察权运行监督新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补齐短板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主动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沟通,促进依法履职。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拓展案件范围,提质增效办案。特别是要拉升标杆,对标对表先进检察院,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打造 “阳光未检”、特色公益诉讼、司法救助、检察听证以及检察宣传等各方面的工作品牌,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四是强化从严治检,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持续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开展“作示范、勇争先、抓落实”活动年“四比四看”活动,弘扬马上就办、攻坚克难、一抓到底的作风,培育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持续抓实检察人员素能培养,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持续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各方面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和信任。持续抓实严管就是厚爱,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特别是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办案环境,建设勤廉高安检察,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再望前路,只争朝夕!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书写好新时代高安检察答卷,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为谱写新时代高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检察业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