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5日在高安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夏正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大局主动作为,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
主动融入全市中心工作。我院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摆在最突出的位置,在履行职责中不断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措施,积极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积极做好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定期走访贫困户,帮助落实扶贫政策。二是以加强生态检察为基点,配合做好高安市禁养区猪场拆除退养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高安生态环境;三是积极配合做好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专项工作,依法打击盗窃、诈骗企业财产和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担负起平安高安建设主力军的责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法及时正确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投入扫黄打非、打击两抢一盗、禁毒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领导传销犯罪、非法集资等涉众型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66人,共提起公诉815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参与治安综合治理。我院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班子成员接访制度。以探索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机制为重点,不断深化案件线索收集、整理、移送等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50余人次,处理来信45件,初核职务犯罪线索件10件,初核后移送立案6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次,受理控告5件。对来访群众做到接待热情、解释耐心,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冲突。
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我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办案中认真落实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如在办理一起民间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时,证据存在疑问但双方仍有矛盾,我院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做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在此基础上,我院依法对该案做出存疑不起诉决定,使该案依法妥善解决,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制定并落实《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办法》,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以及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等,依法快速从宽处理。一年来共依法不捕 95人,不起诉38人。设立未成年刑事检察科,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落实亲情会见、社会调查、犯罪记录等制度,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二、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着力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惠农资金、教育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2016年,我院大城办案基地投入使用,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文明执法、安全廉洁办案。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件16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尤其是2016年10月份时因办案数量与往年同期大幅下降时被上级院督导办案,我院干警仅仅在半个月左右就立案10余人,获得了上级院的通报表扬。
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源头防控,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675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6次,受众达1000余人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件,均被相关部门、单位采纳并推动取得成效。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4份专项预防调查报告得到了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性
加强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坚守防冤纠错底线,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下大力气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切实防止放纵犯罪情况的出现。今年我院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2件2人,追加逮捕13人,追加起诉12人。下大力气监督纠正裁判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出或提请抗诉3人,均被法院重审改判。
加强行政执法和民事审判监督。我院积极与林业、水利、国土和环保部门协调,做到信息共享,建立联席机制,目前与林业部门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检察机关与林业部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配合机制的通知》,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应和工作成果。全年我院共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5件,其中民事案件7件,行政案件8件。其中通过宜春市院向省院提请虚假诉讼抗诉案1件,市院交办案3件,生态检察案4件,非诉行政执行监督案8件,民事审判监督案5件。
加强监管秩序与执行监督。建立《在押人员羁押时限监督情况总表》,对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案件,及时督促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9件29人。对18名假释罪犯和5名保外就医罪犯及部分缓刑罪犯进行了多次不定期检察,对120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卷宗进行逐一查阅,督促各司法所认真履行监管矫正职责,共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份,对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2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收监。
四、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把学习教育与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结合起来,与巩固和提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引导检察人员补足精神之“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2016年4月底,我院举行了“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作为民务实清廉检察官”主题演讲比赛,5月我院有2名干警入围高安市“最美基层干警”活动名单,通过系列活动,坚定了理想信念,把牢了政治方向。
着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我院坚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狠抓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建立青年干警AB岗制度,坚持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加大年轻干警的培育力度,从多个层面、多种渠道夯实了队伍的专业功底,提升了干警的执法水平。先后组织了近20名干警到国家检察学院井冈山分院等地参加业务培训。继续深化文化育检,不断丰富文体活动。组织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活动,成立羽毛球等兴趣小组,不断提升干警的精神面貌。
重监督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真正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制定、完善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以正面典型为标杆,以反面教材为警戒,专题学习《关于对程子亮、陈阳霞等同志在私人会所组织和接受吃请问题的通报》、《关于广东检察院原检委会委员、反渎职局长杜言严重违纪案的通报》等违纪通报文件,全院干警自觉签署《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承诺书》。抓住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检务督察,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认真开展收送“红包”、违规插手工程等专项治理,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过问案件通报、记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制度,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切实抓好自身反腐败工作,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五、自觉接受内外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我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重要部署、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争取重视支持;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之下;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上门走访、征求意见、邀请视察等工作实现常态化,增进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全面了解,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反馈到位。
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驰而不息整治司法不规范问题,切实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整改落实工作。进行案件质量评查2次,对发现的问题,逐案逐项纠正,先后开展涉案财物、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律师执业权利保障4个专项检查活动,解决了一批司法不规范问题,建立并完善了一批制度机制,强化了案件质量监督,促进了公正规范执法。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的意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深化司法公开,面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3条、法律文书 552件,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积极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的司法公开新模式,今年我院检察新闻宣传用稿41篇,微信发布信息105条,在江西政法类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中,我院微信公众号4次入围前十,2016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有力地扩大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
各位代表,2016年,我院的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二是司法规范化建设需要继续加强;三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采取积极有力措施,认真努力地加以解决。
2017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规划发展大局,以“唱响高安品牌、建设品牌高安”为引领,立足检察职能,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以检察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深化检察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唱响品牌、搭建平台、优化环境、做实民生”一大战略,切实找准检察工作的着力点。落实好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部署,保障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坚决打击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推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破坏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案件,以及阻工扰工等破坏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犯罪案件。依法办理涉农、涉及扶贫开发各类案件,促进扶贫政策惠及群众。
二是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扎实抓好司法办案工作。坚持以法治思维推进平安高安建设,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推动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
三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以实施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切入点,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促进检察人员素质能力的全面提升。
四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稳妥精细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上级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按照省委和高检院统一部署,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推行内设机构改革,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各项配套政策。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切实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速裁程序等改革。严格按照新的工作程序开展案件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五、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检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重大工作部署和执法活动,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了解检察工作提供便利。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自身公正执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一如既往、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努力提升检察业绩,为助推高安经济发展提速新常态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