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0月10日在高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高安市人民检察院 代检察长 夏正桥
(讨论稿)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2011年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2011年以来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1年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加大工作力度,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紧紧围绕大局,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
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我院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摆在最突出的位置,在履行职责中不断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措施,积极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积极参与服务瑞阳新区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破坏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案件,以及阻工扰工等破坏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犯罪案件。积极参与重点企业治安环境专项整治,依法打击盗窃、诈骗企业财产和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经营秩序。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面对刑事案件数量不断增多的情况,我院依法及时正确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严厉打击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所办案件准确率100%。2011年至2015年共批准逮捕1255件1969人,提起公诉1753件2845人,其中2011年批准逮捕197件335人,提起公诉256件443人;2012年批准逮捕223件332人,提起公诉323件525人;2013年批准逮捕223件331人,提起公诉278件439人;2014年批准逮捕297件454人,提起公诉389件636人;2015年批准逮捕315件517人,提起公诉507件802人。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人数每年在宜春市各县市区排前列。
从宽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准确把握和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办案中认真落实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以及由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从宽的刑事政策,追求执法办案的最佳效果。五年来,共不批准逮捕193件338人,因犯罪情节轻微做不起诉68件71人,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涉罪检察工作,在2014年与江西罗斯福陶瓷有限公司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观护基地的基础上,2015年又与江西维尔宝食品生物有限公司共建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对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加强帮教考察,为未成年人创造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工作大局,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贯穿于办案始终。
大力查办职务犯罪。五年来,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5件106人。其中2011年9件16人,2012年18件21人,2013年9件23人,2014年17件23人,2015年12件23人。大力查处了高安市供电公司原党委书记易某(副处级)、八景煤矿原矿长王某(副处级)、八景镇原党委书记葛某、市中小企业局原局长余某、市水利局3人窝案以及市人民医院、中医院6人窝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
反渎职侵权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为中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五年来,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0件33人,其中2011年1件2人,2012年3件4人,2013年1件4人,2014年2件12人,2015年3件11人。分别查处了市残联原理事长胡某等人滥用职权案,丰城农机局原局长黄某玩忽职守、受贿案,樟树市看守所5人玩忽职守、受贿窝案,2014年12月27日央视曝光的病死猪事件中检验检疫、市场流通、保险等监管环节涉案人员黄某、陈某等玩忽职守案、受贿案。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我院始终坚持一案一建议,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推动建立行业廉洁准入机制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3300余个单位、61000余人次提供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积极与环保、林业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了专题预防,同时就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题预防。针对性地对市场监管、教育、“三农”等行业开展警示教育36次,受教育人数达13000余人次。历年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专项预防调查报告均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煮笛》入选2015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中国梦”全国原创网络视听节目推选活动优秀作品,是全国检察机关唯一一部入选作品。
三、切实强化诉讼监督,着力促进司法公正
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积极创新诉讼监督模式,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注重诉讼监督效果。一是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加强侦查监督。针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和滥用刑事手段违法立案等问题,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0件15人,纠正漏捕15人。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既重视追究遗罪漏犯,又注意防止冤及无辜,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决定追加逮捕163人、追加起诉84人。二是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抗诉,对违反法定程序、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提出纠正建议。提请刑事抗诉6件,提请民事抗诉6件,改判2件,提出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12件,已采纳12件,提出诉讼执行监督2件,提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39件。三是坚持维护监管秩序与保障被监管人员权利并重加强执行监督。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3人,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154人。坚持长效管理,防止超期羁押,共发出羁押期限届满函23份。
健全诉讼监督机制。为强化法律监督的职能和作用,建立证据审查、案件质量评查以及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完善责任管理制度。与公安、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保证了诉讼监督工作有效开展。针对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新形势,与市司法局联合制订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法律服务工作协调配合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推出民行检察申诉代转站工作机制。在全市4个律师所、2个法律服务站、8个乡镇司法所建立民行申诉代转站,并在23个乡镇设立了检察服务站,畅通了民行工作渠道,延伸民行检察监督触角,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把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不断激发队伍活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思想作风问题与推动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增强队伍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自觉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
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五年来共招录8名本科以上大学毕业生,加大年轻干警的培育力度,如设立青年干警评议检委会案件制度,对拟提交检委会的案件由青年干警进行集体评议,轮流列席检委会汇报评议结果,提高了青年干警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出台激励政策提高学历层次。目前,已有7名干警获得在职研究生学位,全院81%的干警达到本科学历,进一步改善了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业务能手授课,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打牢干警业务基础。通过专题培训、专门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创新岗位练兵形式,开展检察业务竞赛、优秀法律文书等评选活动,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培养造就了一批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
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关心下,在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于2012年启动办案基地和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占地面积约104亩,总建筑面积为8866平方米,工程投资3000余万元。目前基地建设已经完工,并已经投入使用。我们将努力把基地建设成为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检察干警、司法警察培训基地,并借助完备的设施成为辐射周边县市查办职务犯罪的基地。
五、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
我院强化有权不可任性的意识,坚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的理念,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大力打造阳光亲民检察。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我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重要部署、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争取重视支持。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之下。如2015年我院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请进来,全程参与审查逮捕案件的办理。先后组织该项活动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2人,参与汇报讨论案件26件,征求意见建议92份,增强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透明度。同时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举报宣传周活动等方式,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加强检察宣传工作,把握话语主动权,传播法治正能量。我院已开通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自2013年起连续三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实现了案件的统一受理、登记和分流,涉案财物的统一接收、保管和移送,法律文书的统一开具和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每年定期进行案件质量评查2次,对发现的问题,逐案逐项纠正,先后开展涉案财物、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律师执业权利保障4个专项检查活动,解决了一批司法不规范问题,建立并完善了一批制度机制,强化了案件质量监督,促进了公正规范执法。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住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检务督察,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认真开展收送“红包”、违规插手工程等专项治理,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过问案件通报、记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纪律约束。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切实抓好自身反腐败工作,对院里干警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累计对7名干警诫勉谈话,对1名干警的违纪行为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回顾2011年以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要做好检察工作必须把握四个“必须坚持”: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确保检察工作发展的正确方向。二是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才能推进检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三是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才能赢得群众信任。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改进工作方法,加强队伍建设,挖掘队伍潜力,才能保持检察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2011年以来,我院的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2015年宜春检察业务综合考评中,我院首次位列第一名,被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应用水平还不够高,案多人少的矛盾仍较突出。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刚刚闭幕的中共高安市第六次党代会描绘了高安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率先实现小康,冲刺全省十强”。今后五年是全市实现赶超发展的五年,也是我院谋求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我院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规划发展大局,以“唱响高安品牌、建设品牌高安”为引领,立足检察职能,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不断深化检察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责是关键”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高检院提出的“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和高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找准检察工作与大局的结合点,实现检察工作与大局同频共振、有机衔接、深度融合。在服务大局工作中,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到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服务不代替,增强服务效果。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打造生态检察的高安品牌,服务保障“十三五”时期高安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紧紧围绕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员额制、司法责任制、人财物统归省管等司法体制改革,积极主动在思想上、工作上、组织上做好全面推开改革的准备工作,对本地办案数量、编制人员等情况提前搞好调研,主动向市委、政法委汇报,与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搞好对接,争取支持。坚持从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出发推进检察改革,既着眼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又高度重视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创新检察工作机制,优化检察权配置,激发工作活力,推动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三、紧紧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检察人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加强职业精神培育和正规化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持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以严密的制度机制保障司法规范。从完善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入手,构建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自身反腐败建设和作风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未来五年,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为高安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