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期,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工作安排,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一是检察人员依托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实地走访了辖区内多个超市,对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项目开展抽样检测,主要涉及农产品为蔬菜、水产品及熏制食品等,经检测20多个样品检验结果均为阴性。同时对经营者的证照、索票索证、快速检测台账等一一进行检查,保障群众吃上“安心菜”“放心肉”。
二是针对部分“探店达人”发布的美食推荐视频,通过分享评价餐饮店铺的食品口味、服务水平等,添加相关团购链接,可以认定具有广告属性,却未显著标注“广告”字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检察人员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监督。同时,检察人员针对购买后的用户评价中出现“量非常少、食材不新鲜......”等负面评价现象深入部分餐饮店铺实地走访。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已对上述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截止检察建议回复期限,已约谈了5位自媒体博主,下达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送达五份告诫书,案涉违规的视频广告均已整改到位,互联网营销涉食品安全广告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
三是聚焦互联网新业态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通过实地走访发现,部分入驻美团、饿了么等“网红”餐饮店铺存在“一址多店”、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与网络平台上公示的名称不一致、健康证过期、露天摆放已经初加工的食品,无防尘、防蝇、防鼠等“三防”,甚至在卫生间内设置炒锅,环境存在“脏、乱、差”等情形。部分餐饮经营者使用预制菜未向消费者说明“即热型”预制菜,未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未按照冷冻要求进行贮存直接放在冷鲜柜或者操作台上保存等情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已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公开听证会,与会听证员均同意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守护公共利益。
下一步,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期待,维护社会公共利益。